澎湃新闻记者 熊强
大理一殡葬公司近日因重复收取遗体套袋费而被处余万元的消息引发关注。澎湃新日从权威渠道获悉,弥渡县清和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日起接手运营弥渡县殡仪馆,在收元/具运尸费的同时,额外元/具重复收取遗体套袋费,涉人次、金.26万元,该线索来源于“审计调查报告”。在市监局调查时,前述公司主动退.5万元,剩元未退还。因其行为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当地市监局已对其作出没收未退款项、并处违法所倍罚款的处罚。
权威信源向澎湃新闻表示,7日,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问题线索移交函》,称根据州人民政府对《云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问题整改部署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将“审计调查报告”中指出的“弥渡县殡仪馆运营主体重复收取遗体套袋人次、339060元(其中......2023-2024年弥渡县清和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收取遗体套袋人次、240720元)”的问题交由该局开展核查并依法办理。
据介绍,7日,执法人员对弥渡县清和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了解到该公司日起接手运营弥渡县殡仪馆,并开展殡葬服务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提取该公司主体资质证明及有关材料、收费单据复印件。
涉事企业弥渡县清和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22月,其控股股东为弥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系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弥渡县财政局全资持股。
经初步核查,上述公年年在开展殡葬服务过程中,在收取 360元/具/次运尸费的同时,元/具/次的标准重复收取遗体套袋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对此立案调查,由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主要办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涉事公司提交了《弥渡县清河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收取遗体套袋服务费数据整改的情况说明》、《2023 年未收取遗体套袋费用花名册》、《弥渡-12月火化费用花名册》及《弥渡县殡仪馆“一站式”收费服务流程单》等材料,证明月月有部分特殊遗体未收取遗体套袋费,且日起就停止了该项费用收取的实际情况;经核实,该公年年实际收取的遗体套袋费人次、金元。
在调查过程中,前述公司主动向丧属退还了多收遗体套袋人,金元;因其他原因未退人,金额 6660元。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其在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意见。该局遂日送达了《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通知书》,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也未提供退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该局认为,弥渡县清和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规定,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由于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对未完成清退的多收价款 6660予以没收、处违法所元罚款,以上合元。